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是只有劳动者才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且有很多最基本的职场规则也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员工在参加工作以后,对于劳动关系当中的很多事情,既要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也要根据当时的情况灵活处理。
  
  
总结: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村民准备建房的时候,首先得拿到一块宅基地,然后去办一个土地使用证,这个证非常重要,要妥善保管......


·公证执行违约金怎么执行?
      公证执行违约金怎么执行约定的合同违约金的执行方式一般是直接请求对方支付,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


·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怎么赔偿?
      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怎么赔偿?民事主体发现法院错判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对错判的反映和申诉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223条和《监狱法》第24条规定,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是判断一下在债务的欠条上面,是否有夫妻共同的签名,或者是是否是双方都已经知晓到的这样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如果......


·挪用资金罪判处一般多久
      挪用资金罪判处一般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


·失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失火罪的司法解释我国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火罪的司法解释,但有一些相关法律条例可供您参考。《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