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主要是罂粟。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所谓种植,是指播种、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种子等,不论行为人实施了上述全部行为还是只实施了一种行为,都可视为种植。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有种植的行为,即使没有成苗,从面积上估算,达到法条所规定数量的,也构成此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
  
  毒品原植物虽然对身体健康是有害的,但是在按照相关规定加工之后,毒品原植物也可以成为医学药品的组成成分,故此在现实生活之中,会遇到他人正在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形,此时可以观察一下他人种植的数量,若是发现株数过多,那么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总结: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但仍有不法分子利用职权之便在教育考试方面徇私舞弊,这不仅严重损害广大考生的利益,而且影响到国家对人才需求......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法律依据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基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赠与人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赠与关系的一种法律现象,作为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受赠人在接受赠与的同时要完......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主体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主体最近,各地发生了一些和征地有关的冲突事件,征地冲突其实与信息的传递不透明,不舒畅有很大一部分的关系。要知道,市县政府是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主体,只有通过多种有效途径......


·一、放弃继承权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放弃继承权有没有时间限制?《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这一规定,放弃继承必须在......


·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如何处理
      一,过分低于损失违约金如何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


·2023年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