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遗产可以多分的情形都?

  一、遗产可以多分的情形都有哪些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二、什么情况下应该少分遗产(一)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二)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少分1、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多分少分这种特殊情况,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遗产分配的方式即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关于遗产分配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配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配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配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配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配的方式。
  
  
  
总结:一、遗产可以多分的情形都有哪些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于当事人,就包括司机、受害者等等,应当知道自己要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针对不同的主体,此时应该做的内容不同。那到底其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该怎么办呢?下......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一、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刑法对非法储存弹药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


·2023年闯红灯如何处罚
      闯红灯如何处罚现如今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的情况都是比较严重的,有的时候还会因为闯红灯的行为而付出惨重的代价,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自然损害结果往往都是比较严重的。......


·离婚后增加抚养费怎么处理?
      离婚后增加抚养费怎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


·不动产原始取得还需要登记吗
      不动产原始取得还需要登记吗?不动产原始取得也需要登记,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如下方式:1、劳动生产。2、公法方式包括征用、没收、罚款、罚金等。3、先占、拾得、发现、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


·婚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吗?
      婚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吗?可以主张婚内的子女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


一、遗产可以多分的情形都?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