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都?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都有哪些
  
  一、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二、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何认定?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 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总结: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都有哪些一、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都有哪些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受让人与转让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应严格注意以下问题:  一、专利的有效性。  专利的有效性是指专利权在存续期间,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如果专利有产期间届满,或者因专利......


·公安局传唤不去可以吗?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一、公安局传唤不去有什么......


·判决书法官一个人决定吗
      不是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法院组织法......


·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怎么判?
      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怎么判?根据法律的规定喝酒肇事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责可以处15天以下拘留。公安机关交通......


·众所周知,我国对各型诈骗罪的打击十分严厉,达到了见一打一的水
      众所周知,我国对各型诈骗罪的打击十分严厉,达到了见一打一的水平。但是,人们对于有价证券十分陌生,更不用说有价证券诈骗罪了。那么,有价证券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房屋相关问题如果有冲突以及纠纷,这个时候就会不知所措。每个人都会有擅长的领域以及短板,这个时候我们如果遇到了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需要上诉法庭我们就会选择去......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都?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