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
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
一、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
借贷人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房屋抵押仍然有效,如果借贷人不偿还欠款的,抵押权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
办理房产抵押的手续如下:
1、申请抵押登记。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且会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进行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则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进行登记。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登记机关会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给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登记机关会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总结: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一、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借贷人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房屋抵押仍然有效,如果借贷人不偿还欠款的,抵押权人可以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有小孩算不算重婚罪进行判处
一、有小孩算不算重婚罪进行判处不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
·法律规定兼职加班工资怎么进行计算?
法律规定兼职加班工资怎么进行计算?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
·一、江西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江西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2、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4、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5、工伤......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
·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在我国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把借款跟诈骗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情形主要是,现在社会中有一部分的无赖在借钱以后根本就没有偿还的意图,当然就会导致有些债权人认为当事人从借钱的时候开始根本就没有打算还钱的这种计划。所以说......
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