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
  
  一、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的限制;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6、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起因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具有稳定性,即行政机关恒为被告。而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而进行的。
  
  
  
  
  
  
  
  
总结: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一、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离婚的时候
      离婚的时候,很多家长会问,孩子不跟我我的话,我是不是要给抚养费了?抚养费给多少合适了?我这里是农村,抚养费应该给多少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特意编辑了这篇文章,希望能够帮到你。我国法律规......


·相近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是什么?
      相近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是什么?相近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商标法当中的56条来进行损失赔偿,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


·加班费仲裁时效一般是多久
      《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但现实中经常出现单位不给加班费的情况......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


·寻衅滋事罪辩护要点都有哪些
      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当中,可以说最常见的就是寻衅滋事罪了,而要认定构成此罪,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否则也是不能按照此罪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相应的......


·15万标的诉讼费一般怎么收
      15万标的诉讼费一般怎么收一、15万标的诉讼费有好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


提起行政诉讼符合何种条件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