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有关行政处罚规定《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会计根据自己的职责是需要对公司企业的账目进行处理的,在记录相关事项后还需要根据实际来形成账本,后期在需要时可以出具相关数据,如果涉及到隐匿相关账本行为,必然是涉及到侵权的行为,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总结: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可以再次提起申诉的;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
·社保退费一般多长时间到账
社保局核实信息之后就到账了。社保退费流程:1、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费:2、地税办税服务厅柜台初审,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退参......
·闯黄灯要扣分吗?闯黄灯有哪些处罚?
闯黄灯要扣分吗?闯黄灯有哪些处罚?一、什么是闯黄灯1、黄灯的法律含义⑴黄灯是控制非行人交通流的交通信号灯信号序列的组成部分,位于绿末红初之间,具有一定的时间长度,称为黄灯时长或黄灯......
·土地使用权分摊糸数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因为现在城镇楼房的建设会越来越密集,所以在楼层修建起来以后,包括电梯,小区走廊等这些都是属于小区住户共同可以使用的。因此针对这些地方的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需要由所有的业主共同来分摊......
·贷款公司法人代表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创办的时候必须要存在这个公司的法人,这是公司法律当中明文规定的,公司也经常会进行贷款,区别于公司法人代表进行贷款,那么贷款公司法人代表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如果公司进行贷款申请......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
紧急避险为了使个人和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如果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紧急避险往往也会造成民事方面的损害,那此时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
新刑法对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