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破
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破坏了他人财产等行为。对于聚众斗殴财产损失该怎么定性?这是您不明白,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聚众斗殴中导致他人的财产损失该怎么定性
聚众斗殴中的财产损失该怎么定性的问题一直是有争议的。1、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理由是,聚众斗殴罪侵犯的是简单客体,即社会公共秩序,人身、财产权利不能成立聚众斗殴罪的客体。因此,如果行为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伤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只有聚众斗殴罪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才转化定罪,如果仅造成被害人一般性伤害(非重伤),则应当以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进行并罚。而在聚众斗殴造成财产毁损的情况下,由于刑法并未规定可以转化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不论行为人所造成财产毁损之价值大小,均应当以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施并罚。2、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以聚众斗殴罪来认定,但应将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其理由是聚众斗殴罪侵犯的系复杂客体,即在侵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生命健康乃至财产权利,并进一步将上述三项客体区分为主要客体(公共秩序)与次要客体(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或者必要客体(公共秩序)和随意客体(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无论是将聚众斗殴罪三项客体划分为主要与次要客体,还是划分为必要与随意客体,二者均认为对人身、财产权利的侵害属于该罪的犯罪客体,故在聚众斗殴犯罪中致人轻伤(根据刑法拟制条款,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直接转化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或者致财产重大损失的,直接以聚众斗殴犯罪认定即可,无需另外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实施数罪并罚。3、笔者认为,将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作为该罪的次要客体也是不适当的。尽管聚众斗殴罪往往可能同时侵犯一定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聚众斗殴行为只是“往往”而非“必然”造成对他人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果认为他人的生命权和财产权也是本罪的犯罪客体,则在聚众斗殴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生命权和财产权的情况下就不构成本罪,而这无疑极大地缩小了本条适用的范围,也不符合聚众斗殴行为本身的性质。聚众斗殴致财产权利遭到重大侵害时,不应将故意毁坏财产罪与聚众斗殴罪实行并罚,而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的处罚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在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聚众斗殴罪中造成的财产损失该怎么定性问题,但是我们认为聚众斗殴的财产损害应当看造成的财产损害的严重程度而定性,造成财产损害严重的,可以定性为故意毁坏财产罪与聚众斗殴罪择一重罪处罚。以上是我们的个人观点不代表官方观点,如果你想更好的了解,可以致电.
总结: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破坏了他人财产等行为。对于聚众斗殴财产损失该怎么定性?这是您不明白,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
More>>
·一房多卖属于诈骗行为么?
一房多卖属于诈骗行为么?1、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格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
·一、夫妻间特有财产包括什么?
一、夫妻间特有财产包括什么?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到的单位比较多,由此产生的合同类型也有很多种。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通常是建设方和设计方签署的,那么工程勘......
·阴阳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和法律效力是什么?
阴阳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和法律效力是什么1、对履行哪个合同发生争议的风险。因为阴阳合同的履行内容不同,就一定会产生对合同当事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从而引发合同双方对于应当履行哪个合同的......
·员工入职没签合同怎么办
员工入职以后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约定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员工入职没签合同的情形,也不在少数,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失去了劳动法的保护。没签合同的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存在......
·怎样确定出借人要求还款
可以的,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不会履行义务,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提前要求还款,并且提前要求借款人承担违......
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破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