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姻是否可以撤销?哪些情形是可撤销婚姻的判决?

  婚姻关系,关乎着一个家庭的未来走向。但是有一些婚姻关系的结婚却不一定是当事人的意愿,那么这样的婚姻可以判决撤销吗?可撤销的婚姻判决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哪些情况属于可判决撤销的婚姻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
  
  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根 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 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 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 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婚姻的成立要件
  
  所谓婚姻成立的要件是指作为有效婚姻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则婚姻便会因为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效或者可撤销。
  
  (一)实质要件
  
  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
  
  6、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二)形式要件——登记
  
  1、登记的效力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婚姻成立的时间是完成登记颁发结婚证之时。
  
  2、未登记的效力——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1)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事实婚的要件有:
  
  1、 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欠缺形式要件。
  
  2、符合婚姻的实质条件,从而有别与非法同居关系。
  
  3、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必须公开地已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4、 必须是在1994年2月1 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前。
  
  2001年12月24日颁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包括: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 ,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 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施行前,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 ,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3、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应当补办结婚证,若补办结婚证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2)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
  
  (3)事实婚姻关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效力
  
  1、构成事实婚姻的,一切后果与事实婚姻相同。
  
  2、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解除。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双方志愿的情况下,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下成立的。当出现胁迫结婚或其他原因结婚的,这样的婚姻无效或者时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您结婚一定要是在双志愿的情况下,结婚不要出现上述可撤销或无效婚姻的情形。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婚姻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
  
  
总结:婚姻关系,关乎着一个家庭的未来走向。但是有一些婚姻关系的结婚却不一定是当事人的意愿,那么这样的婚姻可以判决撤销吗?可撤销的婚姻判决有哪些?下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More>>

·承诺部分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承诺部分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一、承诺部分还款是否中断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辞职退社保能退多少
      一、辞职退社保能退多少钱?辞职退社保能退多少钱呢?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参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
      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一、合同诈骗怎么赔偿损失?合同诈骗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


·教师编合同到期不放人怎么办?
      教师编合同到期不放人怎么办?虽然我国劳动市场上存在无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一般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协商确定劳动期限,在届满之后,双方都可以选择不续签。教师也是......


·开设赌场罪从犯能判缓刑吗
      开设赌场罪从犯是否可以判缓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我国刑法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才能可以或应当宣告缓刑,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


·强拆发生,后续维权需要哪些证据?
      强拆发生,后续维权需要哪些证据?一、强拆发生,后续维权需要哪些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


婚姻是否可以撤销?哪些情形是可撤销婚姻的判决?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505292779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夏骏艺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052927793